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海南眼科医院医用瓶装气体询比采购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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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保障我院临床诊疗、检验检测及后勤相关业务正常开展,现就医用氧(气态)、二氧化碳、氮气瓶装气体项目开展询比采购,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。
一、项目概况
1.项目名称:医院瓶装医用气体采购项目
2.采购内容:
说明:本项目为定点供货采购,按我院实际需求量进行配送结算;年度预算金额:80000.00元(捌万元整),服务期内按实际领用瓶数结算。
3.服务地点:我院院内指定地点,供应商负责送货到位。
4.服务要求:接到我院用气需求后及时配送,保障不间断供气,杜绝供气中断风险;气瓶运输、充装、检验、储存需严格执行气瓶安全管理相关规范。
二、供应商资格要求
1. 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,具备独立法人资格,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。
2. 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,医用氧须取得医用氧相关生产/经营资质;可提供气瓶充装、运输相关配套服务,具备气瓶安全管理能力。
3. 具有医院医用气体供货业绩,能提供近3年内类似供货合同复印件。
4. 具有良好商业信誉,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,未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(http://www.ccgp.gov.cn)。
5.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。
三、报价文件递交
1. 递交截止时间:2026年8月18日17时30分(逾期不予接收)
2. 递交地点: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海南眼科医院八楼党政办 联系人:肖清兰 15289815707
3. 递交方式:现场递交或邮寄
4. 递交要求:报价文件1份,密封包装,外包装注明项目名称、供应商全称;报价须报单瓶含税综合单价(含产品、运输、装卸、气瓶周转、检验等全部费用)。
5. 报价文件包含内容:(1)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;(2)营业执照、危化品经营许可证、医用氧相关资质复印件(加盖公章);(3)近三年医院供货业绩证明;(4)报价表;(5)服务方案(配送响应时效、应急供气保障方案、气瓶安全管理方案);(6)信用查询截图(https://www.creditchina.gov.cn)。
四、评审方式
本项目采用询比综合评审方式,从报价合理性、资质、供货保障能力、应急响应、业绩等方面综合评审,择优确定定点供货单位。
五、其他事项
1. 本项目为定点供货,服务期按采购结果执行,按实际供货数量据实结算。
2. 供应商须充分考虑气瓶周转、运输、应急保障等全部成本,报价为包干单价,合同期内按约定执行。
3. 本次询比不向供应商收取任何报名、评审费用。
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海南眼科医院
2026年8月12日